南京注销134份违规购房证明 违规行为还将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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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南京实行双限,并同时成立房地产综合执法办公室以来,不时有违规中介、违规购房证明被曝光。昨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再度发布公告,宣告注销134份购房证明,这些证明都是通过提交违规补缴的社保证明骗来的,这些购房人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购房证明被注销,不能登记,还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公告指出,经购房证明核查小组查实,李×等134人提交违规补缴的社保证明骗取购房证明,相关补缴的社保证明经市社保中心认定无效,其行为已违反了开具购房证明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加强防范和严肃处理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伪造购房证明的不良行为,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同意,决定对20162006429号等 134 份购房证明予以注销,对其中已交易备案的,撤销备案;已登记受理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同时上述购房人的不良行为通报有关部门,记入其个人征信系统。
据了解,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下设专门查验购房证明真实性的购房证明核查小组,成员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部门、公安部门等。10月24日,李××、刘××因在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提交虚假的单身材料,刻意隐瞒实际已婚的事实,骗取购房证明,被宣布注销已获得的购房证明。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郑重提醒: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伪造购房证明的,如造成房屋交易风险或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而用假材料企图蒙混过关不但会被查处,还会被录入不良征信,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