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医闹女子落户遇阻当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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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发现疑似有过医闹行为的一名女教师欲落户上海,后多名市民先后向媒体和人社部门反映了该情况,人社部门表示,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目前,事件已在网上持续发酵,不少医务人员和市民都表示难以接受有过如此行为的人享受落户政策。 “反对医闹落户”是情理与法理的碰撞 假如说,这位医闹教师的所有条件都不违背上海外来人员落户的优惠政策,那么只是市民的反对,就能左右政策吗?很显然,也是不合适的。再一个问题是,当初的医闹事件的原因是什么,究竟是医生存在错误,还是医闹故意找事?假如说,是前者的话,医闹有错,但是属于情理能够“理解的错”,当然打人是不对的,打伤人就更不对了。如果是后者,医闹的行为就更不能宽容了。 退一万步说,在医闹事件中,如果所有的错误在这位外来教师一方,那么是不是就不能落户了?这也需要正确的看待。她参与医闹,有相关法律来惩罚她,这就犹如是另案处理。如果说,依据她目前的情况是符合落户政策的,我们是不能反对的。如果因为舆论的反对,而剥夺一个符合标准的享受落户政策,那么置地方政策于什么境地? 过,如果允许医闹教师落户似乎也难以服众。上海的户口如此紧张,这么多人等着落户,不知道要等待猴年马月,一个道德有瑕疵的人为何就能落户?其他想落户上海的人也是不服气的。 “反对医闹教师落户”其实是情理与法理的碰撞。从情理上来说市民不想让这样的人成为上海人,从法理上说有关部门执行的是现有优惠政策。何去何从?这起事件倒是给了我们思考的空间:对于落户的优惠政策来说,该如何让情理和法理不去碰撞?该如何让情理和法理走在同一条道路上? 反对“医闹入户”缺少法规依据 是道德泛化之祸 对于缪某这种伤医、医闹的不道德行为,不管是当时引发的舆论谴责,还是此次的再次被关注被谴责,也算是为此付出了“道德责任”。 更重要的是,丁是丁卯是卯,缪某医闹、伤医和入户上海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因为一件事而否定其其它所有正当权利,连带其他事项都不能办理。而且就上海市落户的所有条件看,并没有说因为医闹等就不得入户的条款和规定。 而且,就缪某去年伤医、医闹的行为看,更重要的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这最伤害的应该是作为教师的形象,最影响的应该是其作为教师能否适任、合格的问题,但就现在的事实看,其不但继续当了上海的一名教师,而且还被评为优秀教师,也就说明了其在伤医这件事上的不恰当以及危害,还是在较小范围内的,不足以影响其他权利的行使,比如作为人民教师继续教书、继续评为优秀教师等。 或是一种以暴制暴 退一步讲,缪某的伤医和医闹与严重的违法犯罪等相比,是要相对轻得多。而对于改过自新的人,有关人等是不是也反对入户上海?如果不反对,何以独独抓住缪某的一次行为不妥,且也付出了代价,而不放手呢?而且还把这一反对意见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在网上传播,以期掀起不明真相群众更多更大的反对浪潮,这不是一种网络舆论暴利又是什么?甚至不排除这可能是一种恶意的网络炒作行为。 医闹的归医闹,入户的归入户,法制的归法制,道德的归道德。把医闹和入户挂钩,把法制与道德混淆,还绑架舆论来一起挞伐,这样的反对“医闹入户”,与医闹相比也好不到哪里去,是一种以暴制暴的表现。 医闹女子落户遇阻的警示意义 不要小看任何一次不文明记录 《持有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在第五条的申办条件中明确规定,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如果最终解释认为医闹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记录”,那这名女教师就很有可能因为当初的冲动而不得落户。 不管如何,这一事件还是给人带来了两点深刻启示。其一,千万不要小看了各种形式的公示。这些年来,我们看到了太多的公示,在很多人心中,恐怕对很多公示还不以为然。想想看,在上海市人保局网站公示的这么一个名单,竟然引发了关注,这也提醒有关方面,“公示无小事,样样要靠实”。其二,千万不要小看了人们对于道德生态的追求。这位女教师一年前的一个冲动,在很多人心中生下了根,这大致能够说明,在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道德“黑名单”,记录着人们对于城市的希冀。“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这也提醒所有人,千万不要放纵自己的言行,任何一个不文明举措,都有可能成为人生的“绊脚石”。特别是在当前道德生态下,人们对于城市有着自己的追求,对于不文明有着发自内心的厌恶。 公众诚信意识日益增强 因为有过“医闹”的黑历史而落户受阻,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黑名单”制度。随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极少数存在失德、失信或违法行为者,将被列入相关部门建立的诚信数据库,出行、消费、经营等活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此举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对于建设和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和道德秩序和公共秩序正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市民、网友主动抵制“医闹女子”落户,清楚地说明公众诚信意识日益增强,即使医闹者没有被列入官方诚信黑名单,也可能被民间列入了“隐形黑名单”,这就提示我们时时处处检点、自律,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做一个自觉遵守公序良俗、道德规范和政策法律的文明公民,否则,就无以得到他人、社会的尊重,难免陷于作茧自缚、遭人唾弃的尴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