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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电费也会被拉入信用“黑名单” 聊城下月起实施
作者:个人诚信平台 来源:聊城晚报 日期:2016/9/13 16:59:08 人气:
 

古人常说,言必信,行必果。简单来说,就是要守信。

  

也正因为如此,为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越来越多的行为会被纳入征信系统。

  

9日,来自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一则公告正式明确,全省电力客户用电交费信息将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也就是说,自2016年9月1日起,山东省范围内企业及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

  

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凡是有窃电、恶意欠费等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将在信用评级、贷款、旅游、出国、就职等活动中受到影响。

  

那么,电费纳入征信体系,对个人和企业来说有什么区别?什么可视为电力客户的失信行为?失信记录能否撤销?

  

◎事实


恶意拖欠电费

将纳入信用“黑名单”

  

几天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一则公告引发关注。

  

公告称,自2016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企业及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其中,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对居民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的采集,须征得个人的授权和同意。

  

公告发出后,有网友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官微留言称,用电交费信息被纳入征信系统,是个好办法——这事儿挺靠谱。

  

的确如此。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事关每个公民和每个组织的切身利益,如今,为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行为,会被纳入征信系统。

  

事实上,电费交纳情况纳入征信系统的做法,在江苏、浙江、福建等省早已实行开来。

  

如今,全社会共享共用的征信平台已经建立,征信记录在商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也不断得到扩充。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加快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工作部署,相关职能部门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将电力客户交费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平台。

  

那么,电力客户的交费信息包括哪些?

  

用电交费信息主要包括客户在用电过程中产生的窃电、违约用电、欠交电费等相关用电信息,以及由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根据用户按期交费情况评定的客户信用等级等信息。

  

也就是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用电客户,将会被认定有失信行为:

  

经查实,存在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的客户;12个月内产生两次及以上经催缴仍未按时缴纳电费的客户;因客户原因,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支票退票的客户。

  

一旦客户存在上述失信行为,电力公司就会对其失信行为进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作为失信记录,报送至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该失信记录将作为金融机构联合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

  

◎解读

  

12个月按期交费

可申请撤销失信记录

  

根据合作协议,我省用电客户纳入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的范围,包括企业及个人用电客户。

  

不过,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集居民个人的信息,需要经本人同意和授权,因此居民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是否会纳入征信系统,完全以个人意愿为主,供电公司在具体执行时,也会严格尊重居民个人意愿,获得居民个人书面授权后,才会向省域征信服务平台推送相关信息。

  

供电部门提醒,如果个人用户同意,其良好的用电缴费记录,被推送到征信平台后,将会为其个人信用加分。

  

因此,电力公司提醒电力客户,要及时交纳电费,避免因欠交电费造成的信用损失。目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推出了20余种交费方式,交费网点遍布城区和乡村,同时还推出了支付宝、网上银行等线上交费方式,操作十分便捷。

  

不过,即使被纳入征信系统,用电客户也不用过于紧张——失信记录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在后续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客户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将失信记录从“征信系统”内撤销。

  

在这里,有个情况需要特别说明一下。

  

生活中,有不少市民出租房屋的情况,不少业主将房屋出租后,电费就由租客交纳,所以出现欠费时自己并不在意,或认为交费不是自己的义务。

  

供电公司提醒,由于签订用电合同的是业主本身,房屋的欠费行为一旦被纳入征信系统,影响的将是业主本人的信用记录。

  

电费拖欠影响信贷,出租屋风险较大。为此,供电公司提醒业主注意,若存在租赁行为,应第一时间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签订供电企业、产权方、租赁方的三方电费结算补充协议,约定电费责任主体,当出现失信行为时,按补充协议约定责任方进行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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