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个人职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三个严禁”剑指“隐性歧视”
作者: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13/11/25 15:04:53 人气:
 

 11月16日,广东省2014届首场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外资、三资、国内知名企业专场”开锣。紧接着,文科类专场和理科类专场分别于11月23日和24日在暨南大学举行。记者查阅今年的招聘海报发现,虽然教育厅有言在先,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但各种“隐性歧视”仍时有发生。

  教育部门:反对就业歧视

  今年的招聘会将对就业歧视进行严格的限制,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据了解,针对就业欺诈行为时有发生,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和承办高校将对参加招聘活动的企业资质和招聘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各种欺诈行为发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系列供需见面会严格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企业:招聘条件含“隐性歧视”

  虽然教育部门有言在先,但记者查阅今年企业发布的招聘岗位时,仍发现部分岗位的招聘条件中包含了“隐性歧视”。

  第一类是“211”和“985”等字样仍有个案出现。深圳某地产顾问公司招聘商业地产策划助理,要求应聘者是“211或985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齐全”。有的企业还会对“211”和“985”院校的学生开出不一样的薪水。比如,深圳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规定,“985、211大学的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转正薪酬起点可以达到5000元、7000元、10000元”。个别企业虽然没有“211”和“985”等字样,但“一本”、“民办本科除外”等仍包含有歧视的成分。比如,湛江某企业的招聘条件便要求“一本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二类是身高、年龄、性别等隐性歧视时有发生。身高方面,某些原本不需要身高要求的岗位也出现身高限制,这让一些应聘者很难接受。比如,某温泉度假村招聘办公室干事和工会干事,这两个岗位明确要求“男性”且“身高1.68米以上”,如果说营销接待之类的岗位有身高要求尚属合理的话,办公室和工会干事一职也需要身高要求,实在很难理解。

  年龄方面,也出现一些“隐性歧视”现象。一家保险公司招聘201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年龄是20~28岁,另一家期货公司招聘市场开发人员,要求年龄是30岁以下。还有一家信息科技公司招聘,要求年龄是18~30岁。在这些岗位中,大龄研究生是没有机会的。

  应届生:“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如果说写在招聘海报中的“歧视”条款容易发现,那么写在面试官肚子里的“歧视”条件,恐怕就无可奈何了。有学生反映,“985”高校或“211”高校之类的字样,虽然没有写在宣传海报中,但在面试环节,非“985”高校或“211”高校的毕业生直接就被“Pass”掉,这种看不见的“隐性歧视”并不少见。

  如果“隐性歧视”演变成一种“潜规则”,那对应届生的伤害更大。这种“潜规则”有时被设置成“关键词”,运用于网申简历的筛选中。比如设置关键词“英语六级”,没有出现这个四个字样的简历将被计算机忽略掉。

  此外,招聘“设计师”要求应聘者是处女座的;“业务员”岗位不要双鱼座的,金牛座、天蝎座、处女座优先。有的岗位要求应聘者能饮酒,有的岗位要求应聘者血型是O型或者A型。这些“灰色幽默”式的招聘,除了让人们“叹为观止”之外,也暗含歧视和不公。

  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和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人力资源蓝皮书《中国人力资源发展报告2013》指出,目前,就业歧视仍是我国就业市场的突出问题,它影响了公平就业环境的建立,也制约了我国就业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相关专家指出,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求,“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解决就业歧视,有赖于有关部门能将三中全会决定尽快落到实处。

 

全国个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声明

    “全国个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www.11-22.cn / www11-22.org)做为国家级最具权威的”个人诚信”服务平台,是由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专业委员会(主管单位:国家发改委)、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北京国创至信信息技术发展中心等单位联合主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台,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由国家发改委主导、39个部委参与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有力补充。

    为维护互联网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本平台不接受任何未经允许的非法检测,对于任何未经允许的非法检测和影响本平台正常运作的行为,我们都将依照《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由公安等机关严肃处理。

    特此声明!

全国个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二零一九年

  

声   明 

    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及其所属的“全国个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是经国家管理机构批准,由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专业委员会、中国社科院信用工作委员会、中国管理科学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北京国创至信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共同运行的“个人诚信”服务平台。唯一网站名称为“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官方网址为:www.11-22.cn /www.11-22.org,官方中文网址为:www.个人诚信.中国,唯一服务电话为4006911229 

   为更好的推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的运行属于半公益性质,除一些增值服务外,档案查询等服务基本可以实现免费查询。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运行单位书面授权许可,均不得以“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的名义对外开展“个人诚信”“职场诚信”等方面的相关业务。 

    特此声明! 

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 

2014年11月1日 

网址:www.11-22.cn 或 www.11-22.org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18612761122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15049304号-2
主办单位
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 北京国创至信信息技术发展中心(运营单位)

档案查询网站档案查询网站档案查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