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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改革:成户口外的又一人才壁垒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13/11/22 14:51:25 人气:

    一个黄色的牛皮纸袋,里面装着一大堆资料,这是我们记忆中的个人档案,它权威地记录着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但现实是,这份事关一生的档案,在许多人看来实为“鸡肋”。有的档案甚至被束之高阁,成为“弃档”“死档”。

    这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流动不无关系,但本质上是中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发展的滞后。个人并非对档案不屑一顾,但现实却是,所在单位不愿接收员工档案,工作所在地人才市场也不接收没有单位委托的个人档案??在投放无门的情形下,有的人将档案放在了千里之外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有的人将绝对不能私自拆封的档案拿在手中,还有的人连自己的档案在哪儿都不知道。流动人口的人事档案管理现状成为中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最大尴尬。

    改革或许需要时间,但当下的形势却逼迫我们不得不做。

    被漠视的档案

    在北京一家行业报纸做编辑的李炎提起档案一脸迷茫。“我的档案已失踪多年,我也不知道档案在哪儿?”高校毕业后,李炎的第一份工作是会计,不过公司没有人事权不能接收人事档案,档案也不可能再留在学校。“也许被打回老家宜昌的人才市场了,我从未找过。”

    与李炎相比,王晨比较“幸运”,他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儿,甚至还缴过管理费。不过,档案在他眼中,实为“鸡肋”。
王晨现在自己开公司,档案存在人才市场,每年都要缴240元保管费。这240元,他交了4年,或自己上门,或让朋友帮忙。
此后,他决定不再续缴了。

    “在我向人才市场缴纳管理费的4年里,‘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我没有体验到。人才市场并没有向我提供过任何服务,没有任何维护,哪怕是一个晋级职称开始的时间,哪怕是停费后的催款电话,或者是保管费调整后的通知。我很纳闷,在档案管理上,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再加上从现在看,我开公司根本用不到自己的人事档案,索性就放弃了。”

    虽然表面上说并不在意,王晨内心仍有些耿耿于怀。“有时候,心里也隐隐觉得档案里面有自己的过往,被丢弃在那里,总觉得是个问题。”

    一项数字显示,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达到2.36亿。抛开那些考上公务员,进入体制内,或者被聘入到大国企的流动人口,在民企、私企、外资单位的大多数人中,像王晨这样“人档分离”的不在少数。

    早在2006年,一份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仅在全国人才服务机构中,就有60万份个人档案被遗弃,成为“死档”。

    公开报道中,海南省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有近6000份无人认领的档案过了义务保管期而失效。

    南京人才市场清理近年来保管的人事档案发现,竟有逾4000份几年都无人过问的“死档”。

    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有1.7万余份人事档案被当事人“抛弃”。

    ……

    漏洞之祸

    目前,我国人事档案法制形成了以《档案法》为龙头,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依照该条例制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为主体的基本格局。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1996年下发的《流动人员档案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流动人口一律由省、市(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按照这一规定,人才流动机构在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后,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即于每年年终负责收集流动人员在单位所从事工作的工作表现和技术鉴定、工资调整、职称评审、奖惩等方面的材料,经鉴别、整理后归档。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域原因及信息无法对称,这项工作基本处于停摆状态。人才流动机构不提供相应的服务,流动人员全无缴费的积极性,甚至所缴纳费用的去向也是个谜。

    不仅流动人口的档案管理存在问题,即使有资质的接收单位,也同样存在着档案管理的漏洞和疏忽。

    事实上,每一起因档案引发的纠纷和诉讼背后,既有当事人自身的原因,也有监管缺乏的问题。

    50岁的李瑞祥等到需要用到档案时,才知道档案丢了,他手足无措。

    27年前李瑞祥在河南结婚,后把户口迁到辽宁沈阳,一时疏忽丢了结婚证。为了办理房产过户,他在补办结婚证的路上已经奔波了6年,原因是其档案遗失,无法提供民政部门需要的查档或无档证明。

    他曾一度想跟老伴离婚后再复婚,但这还是少不了结婚证??于是,反反复复,他陷入了一个怪圈中。

    此外,除了档案丢失、中断现象,近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上,一些干部档案造假、身份虚假、年龄不实、套吃空饷等问题也非常突出。由于档案的神秘性,理论上个人终生不能和档案见面。这也给个别档案管理者“权力寻租”的空间,管理中的漏洞使一些人有了可乘之机。

    原全国特产经济办公室主任曹忠武通过在档案中伪造干部履历、入党材料和专业证书,平步青云走上局级岗位。2004年,这位“三假干部”因涉嫌23项罪行6种罪名被判处死刑。诸如此类的档案造假案例不胜枚举。

    造假现象频发,说明档案管理并非铁板一块。随着个人权利意识日渐强烈,因个人人事档案纠纷诉诸法律的案件,近年也屡见报端。面对新形势下人事档案可能出现的毁损、保管问题以及解决方式、责任认定,档案管理专家认为,相关法律规定,责任分担应更明晰。

    “沉睡档案”之惑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人才流动的加快,传统人事档案的功能正在大大减弱和退化,档案内容中有关转正定级、职称申报、政治评价等方面早已不是“社会人”关注的重点,人事档案利用率低下不言而喻。人们对档案的态度随之剧变,个人和管理部门对档案的轻视导致一些档案丢失缺损,甚至自持档案者也大有人在。

    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每月都在公示“长期失去联系超过5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名单”,公示期为30天,希望公示人员尽快与所属存档单位联系,公示期满将视为自动终止档案托管关系。

    在北京,这样的公示已经持续了6年。这其中的绝大多数人并未前来认领,他们的档案被入库封存,成为“死档”。这样的弃档现象在全国已属普遍。

    最为常见的“死档”情况是,托管人将档案“扔”在人才中介机构,往往只缴一年的托管费,之后不续办手续也不缴纳相关费用。

    档案管理员们将这些“死档”又分为“绝对死档”和“相对死档”。“绝对死档”是指当事人出国定居或死亡的,这部分比例很小。

    “相对死档”则指存档人长期不缴纳存档费用或完全不理会档案,其中也包括一部分自持档案者。这部分档案的主人一旦需要时,“沉睡档案”很可能被“激活”,当然,存档人需要补缴档案管理费以及一笔数额不小的滞纳金。

    另外,清理“死档”也令存放档案的单位和中介机构头痛不已。谁都不敢随便销毁、故意丢弃档案,就算档案当事人不来办理相关手续,其档案还得妥善保管。

    档案部门将人事档案视为“弃档”处理后,一般都会封存起来,不再更新其中的资料,相关的人事服务也会停止。虽然“弃档”可以激活,但并不能保证所有的信息都能补齐,轻易“弃档”也许就会对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工龄计算、贷款办理、社会保险等产生影响,甚至会造成身份丢失,“遗祸”无穷。

    信息化难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现有档案对个人经历的记录方式仍是纸张的保存,案卷具有唯一性,遗失和损毁都将难以弥补,并且查询和流转仍然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潭在《单位身份的松动:中国人事档案制度研究》中认为,实际上曾经以单位为依托的“单位人”如今已经成为“社会人”,纵算真正的人事档案制度也不能全部了解“单位人”的信用状况,而电子型的个人信用卡能够了解个人的公共行为以及诚信记录。电子化管理是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数次全国档案事业发展五年计划,都曾提及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要求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接收电子档案进馆,加快现有档案的数字化进程,并在档案利用服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但这并非易事,档案管理设备、人员都存在诸多问题,而且现有档案数量庞大,全国各地对此基本都“动作”缓慢。

    2012年12月终于有所突破,成都的人事档案率先在国内正式实现电子化。

    成都主要是将分类整理的纸质档案进行扫描等信息化处理,形成与实物档案内容对应一致的全真电子档案。这意味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可以直接进入数字档案库中查询此人的档案,开设证明更加方便快捷。

    虽然成都市档案已经实现了电子化,但和学者们的设想仍有差距——即通过电子手段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和社会信用制度。

    目前,企业注册全国个人诚信查询网即可为员工建立记录员工真实表现、奖惩记录的一个“永久”电子诚信档案。“全国个人职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先进的云计算技术,突破了传统纸质档案的局限性,使企业之间达到必要的资源共享!企业在招聘时可以通过职场诚信档案查询核实功能核实应聘人员身份、学历、教育经历、在校表现及工作履历等诚信信息,预判应聘者的诚信度。

    全国个人职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呼吁广大毕业生建立个人职场诚信档案,为就业积累宝贵的诚信财富。“这将是一生的诚信财富。”随着信息化发展,传统纸质档案的不易流通等弊端逐渐显现,为用人单位吸引优秀人才带来诸多不便。大学生建立诚信档案,能有效杜绝以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以虚假简历应聘、一人多签的不诚信现象,为即将踏入社会的大学生贴上诚信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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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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